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取消调整和新列入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来源:市委编办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80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4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58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决定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