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0391-5691513 沁阳市覃怀西路金融大
厦12楼
杨庆利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工业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煤炭工业管理职责。2.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信息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全局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负责工业运行宏观政策宣传、指导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全市军民融合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三)行业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负责装备工业(含国防工业办公室有关工作)行业管理,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建材、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盐、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推动医药储备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定全市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承担市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法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四)产业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与经济社会等领域融合发展;承担推进相关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

  (五)综合服务科。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交流合作事务,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组织开展企业提升培训。

  (六)信息化科。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联系通信企业。

  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工业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