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领导人员。
(三)负贵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各类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珠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服务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
(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相关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订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和交流。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材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妇女、计划生育、保卫等工作;负责日常接待、上传下达、下情上报等,做好机关内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二)人事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苹;承担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全市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
(三)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体育经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监管和使用;负责本级体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编制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贵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审计、发展改革、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改革;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四)教育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教材和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指导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服务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
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体育科。宣传并监督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工作,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基层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
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中招体育加试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和常见病的预防治疗。
(六)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对教育工作热点问题专项督导检查;发布沁阳市教育督导评估报告;组织开展沁阳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宗教、统一战线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政治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党风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