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2022年6月6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沁政〔2022〕4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该文件出台的背景及目的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之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14号)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为: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制定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含决定修改但保留适用)。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结果是根据法定依据对2022年4月13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1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9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五、文件主要亮点
此次清理工作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执行性、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清理文件涵盖了发展改革、企业服务、教育等领域,有利于相关领域的管理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上级机关方针政策相衔接。
六、文件生效日期
《决定》自2022年 6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