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人社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传真)电话:0391—2102800
邮政编码:454000
电子邮箱: qysrsjbgs@126.com
二、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范围参见《沁阳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2.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沁阳政府网站(htpps://www.qinyang.gov.cn/)和指定地点(沁阳市人社局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本机关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91-2102800
通讯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人社大厦
邮政编码:454550
电子邮箱:qysrsjbgs@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提出申请
填写《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具体方式有二种: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
1.登记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1.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