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西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西万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通讯地址:西万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qysxwz@163.com
咨询电话:0391-5980000
传真号码:0391-5980010
邮政编码:454561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镇政府领导名单及分工;
镇政府办公机构信息;
镇政府工作动态;
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通过沁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qinyang.gov.cn)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1.邮寄方式。通过邮寄提出申请,应填写《沁阳市西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二)申请处理
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镇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