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沁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沁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沁阳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沁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沁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制定本年度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切实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供需平衡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2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2.214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12.572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 9.642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2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7314公顷,住宅用地17.42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2.92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35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3.7834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沁阳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
(三)优先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四)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应向工业聚集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一般不得在工业聚集区外单独选址,鼓励企业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工业聚集区集中;工业聚集区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区域,可依法供应工业用地。
(五)严格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利用经济手段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具体负责全市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