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3-04
来源:市委编办
沁编〔2022〕6号
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253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220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决定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决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中共沁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