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1年6月份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方案

时间:2021-06-17 来源: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为做好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发挥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确保分配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平公正,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根据《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分配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 

二、会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分配中,由符合保障条件家庭按公开选房方式确定入住家庭。  

2、单项收益原则。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报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20215月份申报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五、分配房源

    此次分配房源 66套,分别是桂竹园小区 27套,益民小区 33 套,安居小区 6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2)。

六、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沁发改【2020】264号)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分配程序

1、填写抽签卡622-624日)。凡是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规定的时限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抽取抽签卡按照所抽顺序号写分配抽签卡。所有保障家庭按照该卡所明确的抽签时间、地点、顺序号、座位号到达指定会场进行抽签。

2、抽签选房(625日)。所有填写分配抽签卡的保障家庭,持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集合,按照制订的抽签规则,进行抽签选房,并在抽签结束后,公示抽签结果。

3、结果公示625-629日)。将抽签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站、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投诉,对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订租赁合同。

4、分配入住(630-75日)。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7月10日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科,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逾期按自动退出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其他规定  

1、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资格。

2、在选房现场不受理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的投诉,如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拒不选房的,取消选房资格,由下一申请家庭选房。

3、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选房的保障家庭,在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4、在选房过程中,对选房结果不满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5、在选房现场有煽动、闹事、谩骂、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选房秩序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示期限  

从即日起本方案在沁阳市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住房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617-6月21  

    十、监督制度  

抽签选房全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0391——5038150  5613234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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