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1年5月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发挥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确保分配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平公正,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根据《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分配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会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分配中,由符合保障条件家庭按公开选房方式确定入住家庭。
2、单项收益原则。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报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四、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2021年4月份申报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五、分配房源
此次分配的房源 98 套,分别是桂竹园小区 40 套,利民小区 2套,益民小区 47 套,安居小区 9 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
六、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沁发改【2020】264号)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七、分配程序
1、填写抽签卡(5月17日-5月19日)。凡是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的时限到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抽取抽签卡,按照所抽顺序号填写分配抽签卡。所有保障家庭按照该卡所明确的抽签时间、地点、顺序号、座位号到达指定会场进行抽签。
2、抽签选房(5月20日)。所有已填写分配抽签卡的保障家庭,持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集合,按照制订的抽签规则,进行抽签选房,并在抽签结束后,公示抽签结果。
3、结果公示(5月21日-5月25日)。将抽签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站、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投诉,对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订租赁合同。
4、分配入住(5月26日-5月31日)。对已取得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6月5日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科,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逾期按自动退出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八、其他规定
1、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资格。
2、在选房现场不受理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的投诉,如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拒不选房的,取消选房资格,由下一申请家庭选房。
3、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选房的保障家庭,在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4、在选房过程中,对选房结果不满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5、在选房现场有煽动、闹事、谩骂、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选房秩序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公示期限
从即日起本方案在沁阳市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住房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天,5月13日-5月19日。
十、监督制度
抽签选房全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0391——5038150 5613234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