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申请提交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必须填写《沁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可以通过当面申请、政府网站依申请系统、传真和信函形式提出,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
二、申请办理
沁阳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审查,对于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对于《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明确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并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具体办理。
三、答复期限
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申请人,因依申请系统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答复,请及时联系电话:0391-5637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