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9-05-22 来源:扶贫办

沁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沁阳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沁阳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27

沁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焦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政府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全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以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0.9711万人,7个贫困村实现退出

但是也要清醒看到,我脱贫攻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从脱贫任务看,截至2017年底,全还有13个贫困村、5477农村贫困人口,其中深度贫困村9个,这些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经济发展滞后,脱贫难度更大;未脱贫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达到77.94%,无劳动能力者(含丧失劳动能力者)占比50.06%,60岁以上老人占比26.36%,这些人群的比例越往后越高,是贫中之贫、艰中之艰。从脱贫攻坚工作看,个别地方和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从脱贫攻坚时限看,现在距离到2020年实现全总体脱贫目标任务已经不足三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艰巨。应当看到,当前我脱贫攻坚已经从全面推进阶段转入了集中总攻阶段,必须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挑战认识得更到位一些,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全面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为明确2018—2020年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指导推动脱贫工作实践,坚定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根据《焦作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县级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引领,立下愚公移山志,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实施整村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抓好贫困村整村推进,关注20个贫困村尤其是未脱贫贫困村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组织建设、产业覆盖等重点,做好协调统筹,整体推进,实现贫困村向美丽乡村的转变。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的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重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深度贫困村,兼顾考虑非贫困村发展,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良性互动。

6.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确保我市现行标准下的5477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贫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实现与全市人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2.年度目标。2018实现农村贫困人口2000脱贫,4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2019实现农村贫困人口2482人脱贫,9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995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力量攻坚重点难点

1.聚焦贫困村整村推进。一是以党建统揽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村组干部责任,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整顿提升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二是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整村推进。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完善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文化广场、村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贫困村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绿化亮化等环境卫生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村通水、通电、通路、通网、通邮、通公交等“六通工程”。三是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贫困村立足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业、高效种养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等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脱贫产业推进扶贫车间健康有序发展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强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工委、市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2.聚焦深度贫困攻坚。加大对9个深度贫困村发展支持力度。2018-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对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倾斜,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深化“企帮村”精准扶贫行动,实现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村全覆盖。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要采取特殊支持措施,逐村制定专项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如期脱贫。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3.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难点,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特殊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脱贫线。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提高供养标准,改善供养条件。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拓展保障服务内容。逐年提高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委、扶贫办、残联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二)大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打好产业扶贫硬仗。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制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高效种养、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电子商务等脱贫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贫困乡村立足当地资源条件,发展蔬菜、林果、食用菌、四大怀药等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带贫作用。因地制宜新建扶贫车间、就业基地,吸纳更多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稳定增收。对参与产业扶贫并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品牌宣传、技术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大贫困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支持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整合涉农部门资源成立产业扶贫服务队,帮助贫困村选准脱贫产业,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到2020年,实现每个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培育发展1-2个优势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户有1-2项稳定增收渠道。

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突出贫困村电商帮扶,着力帮扶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贫困村建立电商营销企业或网点。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摸底排查,建立电商扶贫专项档案,对有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开展免费培训,帮助其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电商带头人,每年开展2次电商现场观摩或电商扶贫专项活动。积极吸引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在我市贫困村设点落地。

有序推进光伏扶贫。按照国家、省、焦作市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的新政策、新要求,科学规划、稳步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 

加快推进旅游扶贫。重点支持九渡村山路平村等贫困村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精品民宿、特色餐饮、旅游商品,培育生态旅游、民俗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积极参与河南省旅游扶贫地图建设,争取我市更多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村进入全省旅游扶贫名册。加强乡村旅游推广营销,将贫困村旅游纳入国家、省、焦作市旅游宣传促销体系支持旅游发展成熟的贫困村纳入旅游线路开展旅游扶贫宣传促销专题活动,通过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进行宣传。

加快推进科技扶贫。组织实施科技脱贫攻坚计划项目,组织科普进贫困村专场活动,组织企业建立一批科技脱贫攻坚就业基地,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脱贫攻坚就业基地,组织实施科技脱贫攻坚网络平台服务行动。以科技大市场为基础,组建科技脱贫攻坚网络服务平台,为贫困村定向推荐实用科技致富项目,安排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行动,对贫困村一对一开展技术脱贫精准对接发改委、科技财政农业林业工委旅游局、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2.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完善全市劳动力信息台账,打造扶贫载体,建设扶贫基地,对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2018年,实现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未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实现就业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1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纳为培训对象,每人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加快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社教育农业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3.打好生态扶贫硬仗。新增或调整公益林护林员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到2020年,为贫困人口提供10个护林员岗位,带动10贫困增收脱贫。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支持贫困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到2020年,吸纳60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到2020年,带动70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林业委农办、财政农业旅游局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4.打好金融扶贫硬仗。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水平,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有信贷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金融办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三)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1.开展健康扶贫行动。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门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强化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在贫困优先实施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8实现标准化卫生室对贫困村的全覆盖提升贫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推广“两定制一兜底”健康扶贫模式,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覆盖,强化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帮扶措施,提高慢性病签约服务质量,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卫计委、财政民政人社妇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沁阳公司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2.开展教育扶贫行动。完善资助政策管理体系,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开展支教和教师交流,招聘的特岗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教育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3.开展扶贫助残行动。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贫困残疾办理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尽办。积极推动重度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新模式。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2018—2020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0-6岁残疾儿童,每年提供1.2万元的康复救助补助。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计划,2018—2020年分别帮扶408名、260名、150名残疾人。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8—2020年分别完成63户、60户、55户残疾家庭改造任务。民政财政残联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4.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贫困户脱贫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危改重点对象的危房清零。2019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住建民政财政残联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四)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1.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普遍服务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切实做好20个贫困村“通路、通车、通邮”工作。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引领,优先保障未脱贫的贫困村通村道路的建设。2018年,确保当年拟退出贫困村通硬化路率、通邮政率达到100%具备通车条件的拟退出贫困村通客车率达到100%。2019年,建设不少于1个“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全市争创交通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0年,实现20个贫困村拥有一条路况良好的进出道路,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总目标,评选2个“四好农村路”优秀乡(镇)。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交通发改委、财政市农行、市邮政公司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2.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采取新建、改造、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贫困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2018年,完成深度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基本完成省十三五规划内所有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统筹解决好其他区域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全面完成工程扫尾水利发改委、财政环保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3.实施电网升级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面完成电网脱贫改造任务,贫困村整体供电能力达到全省县域平均水平。深入排查电网薄弱环节,巩固电网脱贫成果,确保实现所有深度贫困村通动力电。电公司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4.实施环境整治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2020年,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贫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住建委农办、财政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力量,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落实驻村干部激励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引导驻村干部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建设村级活动场所,三年内实现20个贫困村党建阵地全面上档升级。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星定级、评星晋级”工作,引导农村“两委”干部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市级主体责任、部门协调责任、乡村包干责任、驻村帮扶责任和督查巡查责任等五级责任体系。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是本地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职是脱贫攻坚直接责任人,统筹做好组织领导、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扶贫、财政、教育、发改、卫计、人社、民政、住建、水利、供电、交通等部门,要制定完善好行业扶贫政策,督促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确保贫困村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乡镇要全面抓好对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管理,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统筹保障。村级脱贫责任组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在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抓好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帮扶措施的制定落实、村党组织建设、脱贫后的巩固提升等工作。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直接责任,对贫困户识别要准确判断,逐户核对收入数据,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切实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各帮扶单位开展结对帮扶,细化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脱贫责任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所驻村脱贫攻坚、大局稳定、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退出及群众满意度等负具体责任。加强扶贫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督查巡查组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每次督查巡查结束,都要对督查巡查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形成督查报告,向督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要建立督查巡查问题整改台账,整改情况与督查巡查结果一并纳入乡(镇)年度考核。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四个一”为主要抓手规范工作运行机制,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形成领导示范带动、全市上下主动作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的良好局面。强化各行业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项目例会制度,落实好行业部门月会商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资源共享,凝聚扶贫、教育、卫计、民政、人社、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优势,对贫困群众实施政策倾斜,做好特困群众的特殊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以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大扶贫项目监督力度,实施扶贫项目责任制,落实项目公开制,严格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安全到位。建立稳定高效的驻村帮扶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县级领导分包联系贫困村制度,党政机关单位帮扶贫困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制度,民营企业定点帮扶贫困村制度。发挥好帮扶单位优势,帮助贫困地区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在规定时间内脱贫致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汇聚社会力量,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志智双扶”,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对率先脱贫群众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劳务补助、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孝善敬老风尚,引导破除陈规陋习。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金。深入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在省、焦作市主流媒体加大宣传,集中反映全脱贫攻坚成果和扶贫干部的感人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委宣传部、委组织部、委统战部、文明办、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市文广新局扶贫办、团委、妇联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四)加大投入力度,抓好项目建设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足额筹措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市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中央、省级扶贫资金规模的60%,或达到40%且增幅超过中央、省级资金增幅。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控力度,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旬、月报制度,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2%以上。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焦作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统筹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项目建设的计划安排,落实政府扶贫项目管理责任制。要尊重群众意愿,遵循科学规律,因地、因村、因人实施精准扶贫,做好年度项目规划。加强扶贫项目的计划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库制度。依据建档立卡数据,算好明细账,将脱贫需求量化为具体项目,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以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立足实际需求,不断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提高扶贫项目带动效益,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财政审计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五)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加快全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督查考核方式,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视巡查全覆盖,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定向监察或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涉贫作风问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纪委、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攻坚能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对县级领导干部,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强化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树牢精准理念,落实精准要求,推动中央和焦作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解读,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引起新的社会不公。严把退出关口,对退出贫困人口逐户销号、脱贫到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指标脱贫。注重贫困群众合理意愿和利益关切,因地制宜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激励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建立常态化的约谈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等次为“好”的乡镇(办事处)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乡镇(办事处)直单位,第一年进行约谈,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委组织部、纪委、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巩固脱贫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贫困村按时退出。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确保稳定脱贫。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使贫困群众和全人民一迈进全面小康社会,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